招标编号:厦深铁路双寨变电所供电臂内综自设备及交直流屏更新甲供物资招标 | 标讯类别: |
招标代理: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 招标人: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 |
资金来源: | 所属地区: 广东 |
行业类型: 交通运输 |
厦深铁路双寨变电所供电臂内综自设备及交直流屏更新甲供物资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WZ-2024-35)
本招标项目厦深铁路双寨变电所供电臂内综自设备及交直流屏更新根据《关于厦深铁路双寨变电所供电臂内综自设备及交直流屏更新的函》(广计更批(托管)〔2024〕017号)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供电段,招标项目资金来自技改资金,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厦深铁路双寨变电所供电臂内综自设备及交直流屏更新甲供物资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1项目概况:
厦深铁路双寨变电所供电臂内综自设备及交直流屏更新,本项目采购甲供物资共计2884140元,由厦深铁路广东有限公司出资,集团公司已下达投资计划。
2.2招标内容:详情见招标公告附表。
3.1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具备的资格要求:见招标公告附表。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3.3 一个制造商对同一品牌同一型号的设备,仅能委托一个代理商参加投标。
本次招标不接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失信被执行人等失信情形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5.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4年 8 月 21 日9时至2024年 8 月 27 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投标人将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授权书、投标登记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招标文件购买登记表(招标公告附件一)、接收文件通知的邮箱及信件往来的邮寄地址发送至我司邮箱crmscgz03@163.com此为获取招标文件确认的重要依据。投标人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上进行相关信息录入登记,登记成功并经招标代理确认后,通过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下载招标文件等资料。投标人在登记报名招标文件前应先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办理企业信息登记及电子签章,办理详情参见广州公共资源交易网(http://www.gzggzy.cn)服务指南栏目。
5.2 招标文件发售不收取费用。
5.3本次招标的招标文件将不采用邮购方式发售。
5.4购买招标文件后未参加投标的,招标人将根据《中国铁路总公司物资供应商信用评价管理办法》(铁总物资〔2018〕171号)的规定,对其进行供应商年度信用评价。
6.1投标文件递交的时间为:2024年 9 月 15 日 9 时00分至2024年 9 月 20 日 10时00分,递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4年 9 月 20 日10时00分。
6.2递交方式及地点:电子投标文件统一采用网络上传的形式,投标人核对并确认投标信息无误后,需登录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投标人服务区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前完整上传带有电子签名及电子签章的加密投标文件至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系统。
如果电子投标文件于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未能上传完毕,该电子投标文件将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6.3需同时递交投标保函原件资料,递交时间为:2024年 9 月 20 日9 时00分至10时00分,递交截止时间为:2024年 9 月 20 日10时00分,递交地点:(广州市天河区天润路333号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等资料,招标人不予受理。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国铁采购平台上发布,本公告的修改、补充,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本公告在各媒体发布的文本如有不同之处,以在广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的文本为准。
采购人: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供电段
地址:深圳市罗湖区笋岗街道北站街99号
邮编:571100
联系人(业务咨询及异议受理):孙工
电话(业务咨询及异议受理):0755-61383523
电子邮件:659674982@qq.com
招标代理机构:中铁物总国际招标有限公司
地 址:广州市越秀区中山一路65号中国铁物二楼
邮 编:100036
联 系 人:靳工、刘工
电 话:13076865531、19521229018
传 真:/
电子邮件:Crmscgz2019@163.com
网 址:/
开户银行:交通银行北京西单支行
账 号:7005007
广深铁路股份有限公司深圳供电段
项目负责人:
2024年 8 月 20 日
招标公告附表
序号 |
包件号 |
物资名称 |
规格 型号 |
计量 单位 |
需求 数量 |
投标人资格条件 |
备注 |
1 |
WZ-01:综自设备及交直流屏 |
牵引所综合自动化系统 |
见技术规格书 |
套 |
1 |
1.市场主体: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制造商或代理商。代理商须取得制造商授权。 2.认证及许可:/。 3.生产能力:投标人须具有本次招标物资设备生产经验或者供货能力,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能力,满足招标人施工进度的要求。 4.财务能力: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0年-2022年)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有效的审计报告,投标人持续经营无亏损。 5.质量保证能力:投标物资须具有由通过CMA认证的第三方检测机构依据《电气化铁路牵引变电所综合自动化系统Q/CR 923-2022》出具的近三年内(2021年以来)的型式试验报告。 6.供货业绩:投标人须提供近五年内(2019年以来)国内铁路350km/h项目至少2条正线供货业绩,在同一条线路的应用数量不少于3座牵引变电所,并提供相应的合同文件和使用单位出具的运行一年以上的安全运行业绩证明文件。 7.履约信用:/; 8.其他要求: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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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分区所综合自动化系统 |
套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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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
AT所综合自动化系统 |
套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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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牵引所交流系统 |
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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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
牵引所直流系统 |
套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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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分区所交流系统 |
套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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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 |
分区所直流系统 |
套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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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
AT所交流系统 |
套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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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AT所直流系统 |
套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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